1.长春出租车2021年油补发时间

2.南京开车到长春要多少公里,时间,过路费,油钱

今天长春汽油价格是多少_今日长春油价调整最新消息

有。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2年1月27日,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启动2020年度出租汽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20年,正常营运车辆每年每台车补助13680.00元,每月补助1140.00元,每天补助38.00元。长春市位于北纬43°05′~45°15′、东经124°18′~127°05′,居北半球中纬度北温带,地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中部、京哈与珲乌2条交通线交会处,是吉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西北与松原市毗邻,西南和四平市相连,东南与吉林市相依,东北同黑龙江省接壤,其中主城区位于松辽平原腹地的伊通河台地之上。

长春出租车2021年油补发时间

按照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根据我国《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第十三条规定: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扩展资料

国家出租车油补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

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参考资料: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网

南京开车到长春要多少公里,时间,过路费,油钱

国家在很多方面都有相应的政策补贴,比如燃油补贴就是其中一种,燃油补贴简称油补,那么2021年油补贴还有没有?2021油补什么时候发?2021年油补新政策是什么?对于不清楚的人要做好相关了解,下面大家就跟发迹车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1年油补贴还有没有

2021年仍能收到油补,但是燃油补助将退坡减少,相关支出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以下是2020年新能源车国家补贴的相关政策:

1、退坡幅度更趋平缓: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公共交通领域退坡0%/10%/20%。乘用车方面,纯电动车型2020年退坡10%,插电混动车型退坡15%。

2、设置3个月过渡期: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过渡期间符合19年标准但不符合20年标准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19年标准给予0.5倍补贴,符合20年技术标准的按20年标准补贴。

3、设置30万元价格门槛(“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新补贴政策规定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补贴车辆限价规定过渡期后开始执行。

4、燃料电池汽车:以奖代补,由全国性购置补贴转换为区域性示范发展,从宽泛式管理进入重点攻坚。燃料电池也是政策支持的路线之一,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6500辆,建成加氢站超过50座。

5、最低续航里程继续提升: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020年补贴最低续航里程从250km提升至300km。

6、年补贴上限为200万辆。

2021油补什么时候发

据发迹车小编查询得知,目前还没有官方消息公布2021年油补怎么发,所以还不去清楚,大家可以去当地银行或者相关部门询问一下。

2021年出租车油补新政

目前仍没出台2021年出租车油补新政。

又有相关爆料说燃油补贴将被应用到新能源拓展上,缩减或取消燃油补助资金,大力用于补助新能源发展和公共交通发展。

而去年5月20日,一份关于中国传统燃料汽车退出时间表的研究报告发布。

报告提到出租车、分时租赁车和网约车将成为实现全面电气化的第一梯队,最早将在2020年北京和上海等主要城市率先退出,而重庆和成都等将成为率先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城市,传统燃油汽车直至2030年前全面退出中国市场。

由此看来,2021年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可能是不能领到出租车燃油补助了。

2021年油补新政策

一: 经批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行调整,建立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治理作贡献。

二:我国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2020年开始实施。现行补助中包括2020年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产生的补助(简称费改税补助)和成品油价格上涨产生的补助(简称涨价补助)。

三:根据新政策,2020年至2020年,城市公交车油补中的费改税补助以2020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予以保留;涨价补助以2020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步递减,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对未能达到各省(区、市)推广比例要求的,将扣减当年应拨涨价补助数额的20%。

四:同时,财政将对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地区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2020年至2020年,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每车每年最高可获8万元运营补助。

五: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油补资金取年初预拨、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拨付,由地方统筹使用。城市公交车补助问题由地方通过增加财政补助、调整运价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公交行业稳定。

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 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六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第八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业户)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完整、准确地记录所属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基础信息,并按燃料种类对每辆车燃料消耗量进行统计、汇总、核实,分别填写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明细表(见附件1、2、3),及时按程序上报。

第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及燃料消耗量的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基础数据,科学准确地核算燃料消耗,并编制报表。

第十条 补助年度终了后,县、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汇总,经核实无误后,于2月15日前,分别将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见附件4、5、6)逐级上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车辆油料消耗情况后,经审核和重点抽查,将本省(区、市)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整理汇总,于3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收到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油料消耗情况后,应当根据前一年度补贴用油量情况对全国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补助用油量以上年度补助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确定。交通运输部核定的补助用油量于4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三条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第十四条 中央财政负担的上年度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于4月30日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省(区、市)财政。下达资金的文件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上年度补助资金后,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下拨资金。基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应当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

基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审计部门,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用油量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额度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报表。对未报送或未按期报送有关报表的,不予补助。

对弄虚作,套取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

对虚报用油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过路费700元左右,油钱750元左右,25个小时

驾车路线:全程约1829.0公里

起点:南京站

1.南京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东南方向出发,行驶180米,右转

2) 行驶210米,直行进入红山南路

3) 沿红山南路行驶3.3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墨香路

4) 沿墨香路行驶1.2公里,稍向左转进入万兴路

5) 沿万兴路行驶1.6公里,右转进入栖霞大道辅路

6) 沿栖霞大道辅路行驶750米,直行进入栖霞大道

7) 沿栖霞大道行驶1.2公里,稍向右转进入柳塘立交桥

8) 沿柳塘立交桥行驶1.1公里,直行进入宁洛高速

9) 沿宁洛高速行驶19.4公里,朝三桥/合肥/淮安/连云港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南枢纽

10) 沿南枢纽行驶1000米,直行进入南京绕城高速

2.沿南京绕城高速行驶14.9公里,直行进入长深高速

3.沿长深高速行驶50.9公里,朝盱眙/宿迁/徐州/S49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黄花塘枢纽

4.沿黄花塘枢纽行驶1.2公里,稍向左转进入新扬高速

5.沿新扬高速行驶136.4公里,朝新沂/宿迁高新区/S49/G2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600米,直行

7.行驶80米,直行进入新扬高速

8.沿新扬高速行驶66.0公里,直行进入段宅枢纽

9.沿段宅枢纽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京沪高速

10.沿京沪高速行驶181.9公里,朝莱芜/济南东/北京/G2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新泰枢纽立交

11.沿新泰枢纽立交行驶890米,直行进入京沪高速

12.沿京沪高速行驶56.3公里,朝淄博/滨州/S29方向,稍向左转进入滨莱高速

13.沿滨莱高速行驶116.1公里,稍向左转进入长深高速

14.沿长深高速行驶58.0公里,朝北京/黄骅方向,稍向左转进入荣乌高速

15.沿荣乌高速行驶77.0公里,朝黄骅港/G1811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6.沿匝道行驶740米,直行进入黄石高速

17.沿黄石高速行驶25.0公里,朝天津/东营/沿海高速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8.沿匝道行驶1.9公里,直行进入秦滨高速

19.沿秦滨高速行驶290.4公里,朝沈阳/S52/G1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0.沿匝道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京哈高速

21.沿京哈高速行驶3.9公里,朝哈尔滨/大连/丹东/抚顺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北李官互通

22.沿北李官互通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沈阳绕城高速

23.沿沈阳绕城高速行驶28.9公里,朝东北大马路/铁岭/长春/G1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王家沟互通

24.沿王家沟互通行驶2.1公里,直行进入京哈高速

25.沿京哈高速行驶256.0公里,直行进入长春绕城高速

26.沿长春绕城高速行驶9.3公里,朝长春南/伊通/通化/白山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7.长春市内驾车方案

1) 沿匝道行驶1.4公里,朝长春南/金宇大路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 沿匝道行驶1.1公里,直行进入金宇大路

3) 沿金宇大路行驶94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新明街

4) 沿新明街行驶1.3公里,右转进入盛世大路

5) 沿盛世大路行驶930米,朝南四环路/临河街/生态广场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南四环路

6) 沿南四环路行驶360米,稍向右转上匝道

7) 沿匝道行驶670米,直行进入亚泰大街

8) 沿亚泰大街行驶10.5公里,直行进入亚泰大街

9) 沿亚泰大街行驶10米,直行进入亚泰大街

10) 沿亚泰大街行驶2.1公里,在台北大街/北人民大街/凯旋路出口,右前方转弯上匝道

11) 沿匝道行驶22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铁北四路

12) 沿铁北四路行驶380米,直行进入台北大街

13) 沿台北大街行驶980米,进入北人民大街

14) 沿北人民大街行驶650米,右转进入铁北二路

15) 沿铁北二路行驶220米,调头进入铁北二路

16) 沿铁北二路行驶20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长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