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政策扶持农业项目有哪些

2.黑龙江省国家粮食定购暂行办法

3.黑龙江英格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怎么样?

4.黑龙江大豆价格

黑龙江柴油价格表_黑龙江省柴油价格查询

可以。柴油机做过高寒试验的,试验规范都是要求发动机保证在环境温度-35度时能够顺利起动,起动次数2-3次吧。柴油版的是在黑龙江漠河做的试验,难道你那里比漠河冷?柴油机在冬天确实不好着车,改进方法一般是增大供油提前角、增大喷油器的喷射压力、增加喷油器的喷孔数量,使燃油能更好的雾化。另外,借助国外的预热控制模块,加热进气,都有助于发动机的顺利起动。低于30度左右,不好起动时肯定的,但是多几次,起动还是没有问题的。暖风是靠发动机循环的冷却液来提供热量的,水温上来了,热量靠风机吹出来,暖风也就会热乎。热不热,和发动机的负荷有关。

国家政策扶持农业项目有哪些

今天小编辑给各位分享黑龙江水稻价格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黑龙江水稻价格走势图分析解答,如果能解决你想了解的问题,关注本站哦。

黑龙江普通水稻价格问题

6月份黑龙江稻米市场行情维持基本平稳,水稻剩余数量已经不多加工及外运数量下降,多数地区稻米市场高位运行的态势依然没有改变。

截至6月30日黑龙江西部地区稻农及家庭农场普通中等水稻出手价格1.33元-1.34元/斤,粮食收储及加工企业水稻收购价格1.35元-1.36元/斤。中部地区稻农及家庭农场普通中等水稻出手价格1.32元-1.34元/斤,粮食收储及加工企业水稻收购价格1.35元-1.36元/斤,南部地区稻农及家庭农场普通中等水稻出手价格1.32元-1.33元/斤,粮食收储及加工企业水稻收购价格1.35元-1.37元/斤,东部地区稻农及家庭农场普通中等水稻出手价格1.30元-1.32元/斤,粮食收储及加工企业水稻收购价格1.35元-1.36元/斤,比较月初价格基本持平。

大米价格较月初小幅提高,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大庆等主要地市三等普通圆粒大米出厂价格1.78元-1.79元/斤,市场零售价格1.85元-1.95元/斤,二等普通圆粒大米出厂价格1.83元-1.86元/斤,市场零售价格1.95元-2.05元/斤,一等大米出厂价1.88元-1.89元/斤,市场零售价格2.40元-2.50元/斤,比较月初价格上涨0.02元-0.03元/斤。

在水稻长势方面,6月份是黑龙江水稻秧苗返青的关键时节,虽然全省水稻插秧较常年滞后,但6月份黑龙江雨水集中气温回升快有利于水稻的返青加之后期气温较高水稻长势突飞猛进,水稻长势普遍好于预期。但进入下旬持续高温天气部分地区出现水稻渴水、缺水现象。其中齐齐哈尔地区水稻渴水、缺水现象较重对水稻生长带来一定的影响。截止6月30日全省水稻长势状况基本良好,东部地区水稻长势略好于西部地区长势。

下图为6月29日东部地区汤原县万庆村水稻长势。

月初黑龙江稻米价格高位运行,供需趋于偏紧。虽然气温升高但大米销量较前期有所上升这是与往年不同的。黑龙江稻米市场淡季不淡主要受国内粮油价格持续上涨因素的影响。同时今年国内旱涝灾害频繁发生粮食预期产量令人担忧加重人们预期心理。

在水稻插秧生产方面,截止6月8日全省水稻插秧全部结束。虽然全省水稻插秧基本结束,但东部少部分地区水稻插秧仍在持续。主要是旱田改水田整地泡田拖后导致插秧的延迟。进入中旬黑龙江少数大米加工企业开工有所恢复主要加工库存水稻为主。

在大米市场方面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大庆等主要地市三等普通圆粒大米出厂价格1.75元-1.77元/斤,市场零售价格1.87元-1.90元/斤,二等普通圆粒大米出厂价格1.78元-1.82元/斤,市场零售价格1.95元-2.05元/斤,一等大米出厂价1.85元-1.89元/斤,市场零售价格2.35元-2.40元/斤。随着端午节的临近各地江米市场逐渐升温,一般普通江米价格在3.30元-3.50元/斤,比较去年同期价格上升0.30元-0.40元/斤。

从下旬开始黑龙江可以收购及加工的水稻资源已经很少,水稻市场有价无市高位运行的状态依然没有改变。稻米加工除黑龙江北大荒集团所属部分加工企业,益海粮油公司等少数加工企业维持加工外,多数中小加工企业基本停机检修或放假。

从6月份初开始黑龙江4个30万吨大米综合加工及扩建工程项目陆续开工,部分项目年内将具备加工生产能力。其主要开工项目有北大荒米业859分公司新建30万吨大米加工项目;鹤岗人和米业在宝泉岭农场管理局工业园区新建30万吨大米加工项目;鹤岗万源米业人新建30万吨大米加工项目;益海粮油工业公司稻米二期工程扩建项目。按照黑龙江省规划目标,在3-5年的时间内,在全省水稻主产区,启动建设和整合拓展20个稻米加工园区。全部建成后可形成每年700-900万吨以上先进加工产能,约占全省届时水稻加工产能的35%-45%,全省稻米加工集中度得到明显提高,大量产能落后的中小稻米加工企业将淘汰出局。于此同时中粮集团也准备在黑龙江投资建设10座30万吨以上稻米综合加工项目,有关项目的前期开工准备及接洽在黑龙江部分市县已经展开。

综述6月份黑龙江稻米市场行情变化及水稻长势,一是黑龙江水稻资源已经很少,水稻价格基本平稳、部分地区水稻市场有价无市的局面依然没有改变。二是国内市场对黑龙江大米需求不减淡季不淡,拉动大米价格小幅提高。三是水稻插秧较正常年份滞后,但天气条件较为有利水稻长势普遍好于人们预期。

7月份黑龙江稻米市场行情高位运行的态势不会改变。由于黑龙江粳稻、粳米库存能力持续下降,稻米供给处于偏紧的状态,不排除稻米价格持续上涨的可能性。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暑期的到来和雨季的临近,大米需求有所减缓,价格上涨幅度有限。

黑龙江水稻价格

哈尔滨延寿地区长粒稻当地米厂收购价格3400元/吨,与上周持平;长粒米出厂价5100元/吨,与上周持平。

佳木斯桦川地区2014年产粮库圆粒稻出库价2940-2960元/吨,与上周持平;圆粒米出厂价4260-4300元/吨,与上周持平。

鹤岗工农区2014年产粮库圆粒稻收购价2960-3000元/吨,与上周持平;2014年产圆粒米出厂价4200元/吨,与上周持平;2016年产圆粒米出厂价4500元/吨,与上周持平。

黑龙江省的优质粳稻价格为何远低于全国各地的价格呢?

黑龙江省的优质粳稻价格远低于全国各地的价格,首先是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外销没有优势;其次是因为黑龙江地区水稻供大于求;另外还有粮食经销商经营方向改变的因素;还有最后一个原因就是黑龙江水稻质量不是最好的。

我们知道黑龙江省的粳稻很多,但是价格却低于全国各地,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首先,就是黑龙江省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外销是没有优势的。黑龙江省在我国东北部,和辽宁等地相比,相对来说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如果运输到南方运费相对来说比较贵,各种原因导致成本增加,在价格上本身就没有什么竞争优势。由此产生的高额运费和损失大部分都是由稻农承担的,否则也没有人愿意收购,这也直接导致了大米价格低于其他地方。

其次,是黑龙江地区的水稻种植面积非常大,产量很多,可是地广人稀,人口外流严重,供大于求。黑龙江由于气候原因,水稻产量非常高,是一个水稻种植大省,而且黑土地面积广阔,也提高了种植产量,如今机械化程度高,粮食数量也大大增加。这本来应该是一个优势,但是恰恰也成为一个劣势。因为黑龙江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人口外流非常严重,本地消费不了,也导致库存多。有一句话叫物以稀为贵,东西多了,价格自然就被压下来了。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所说的供大于求的局面,黑龙江缺什么也不缺水稻,每家每户都在卖水稻。

另外,还有一个因素是粮食经销商经营方向改变。因为在东北进入秋季以来,玉米、大豆价格就会上涨,大部分经销商都在搞玉米和大豆的收购,很多时候都把注意力放在了玉米和大豆上,水稻就被遗忘了,导致水稻无人问津,就会出现滞销的情况,于是就产生了低价。

不仅如此,黑龙江的水稻由于水质等各方面原因,在品质上并不是非常好。最起码和吉林和辽宁相比,黑龙江水稻基本都是三等粮或者二等粮,吉林和辽宁地区的水稻基本都可以划到一等和二等粮。而且黑龙江的水稻划到三等粮的相对会更多,粮食等级也会影响它的价格。

由此可见,黑龙江省的水都是卖不到更好的价格的。

在黑龙江地区种植水稻,一亩能赚多少钱?

一垧地挣多少不是决对的,这的看你种多少地,顾工多少。就我来说,地是租的,种了三十多垧。一垧地地租,种子,化肥,农药,柴油,人工,贷款利息,还有农具的小填小补。填大件就不算了,几乎每两年就填一样,有点跑了。总之一垧地种下来得一万五左右,我是三江前哨的,这地方的粮价总合下来能卖到两万左右,加上种植者补贴一千多,一垧地也就了六千左右,赶上价好一点年头好一些,有时也能多剩一点。这是就我的情况的收入,如果种的少一点自己干的多一点,不用贷款的还能多挣点,主要是产量得有。

一垧水稻能挣多少钱?这是个因条件而异的问题。不同的生产条件,所挣钱的数额就有很大差异。

拿我们吉林珲春来说,如果全部机械化,而土地是自已的,各种农机械都是自已的,不雇人,不雇机械,一垧水稻的纯收入是9000元左右。产量高,就多收入一些,一般产量,也就是这个收入。如果雇人插秧,一亩地是150元,一垧地就是1500元。机械插秧,一亩地是100元。小飞机打药,一亩地8至10元,水稻收割机收割,一垧地是1000元。

这个问法太笼统了!因为东北实在的地域太辽阔,从进入山海关到黑河,满洲里近2000公里,日照和地域不一,大致分三种水稻种植模式,收入都不一样。

以辽宁盘锦,铁岭一带,种普通水稻,一垧地水稻产量在9吨左右,扣除农资等成本一亩地收入约300~400元,

以吉林德惠,松原产区,一垧地水稻产量约为10吨~扣除农资成本,一亩地约为500元~600元。

以黑龙江五常产区,和佳木斯建三江,鸡西虎林差别很大,

五常产区一垧地产7吨,水稻价格2.4~3.2元,扣除农资成本,一亩地收入大约为700到1000元。而其他地方,水稻种植成本与辽宁差不多,得益于地大,耕种成本略低,受益要稳定。

黑龙江三十亩地种玉米小麦水稻一年多少钱?

种一亩玉米的利润大约470元。

种一亩玉米的成本:

1.玉米种子:40元/亩

2.化肥和农药:240元/亩

3.浇地费用:50元/亩

4.耕地、播种和机械化收获作业费用:150元/亩

5.脱粒、运输、烘干费用:50元

以上成本一共是:530元,这还是不计算地租和人工的成本。

一亩玉米的产量,按照亩产1000斤计算,每斤按1元计算,收入1000元,减去530元的成本,种一亩玉米纯利润470元,现在外出打工做泥瓦匠或者木工、装模,一天两三百元,也就是说种一季一亩玉米相当于打工两天的收入。

种一亩小麦的利润是500元左右。

1、种一亩小麦的成本

种子费用:小麦的亩播种量一般在30斤左右,主要根据地区而定,有些地区可更高。现在小麦种子的费用一般在2元/斤左右,因此种子的费用大概在60元左右。

土地费用:如果自己没有土地资源的话,那么还需要600元左右的土地租金,再加上150元的整地费用,总共需要750元。

肥料投入:肥料对小麦的生长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次施底肥的复合肥投入大约需要120元左右,追肥以氮肥为主,大约只需要30元,因此除去农家肥成本的话总共需要150元左右。

农药成本:在种植小麦时,需要投入除草剂、杀菌剂等各种农药。种植过程中大约需要除草消毒3次左右,每次价格大约在20元,总共需要60元。

人工杂费:如果自己有种植经验的话,那么可省去人工成本。然后种植时还需要投入水电、采收等各种杂费,不过总共加起来大约也只需要150元左右。

因此如果除去土地租金与人工费用的话,我们根据以上数据可计算出,种植一亩小麦的成本大约只需要600元左右。

2、种植一亩小麦的利润

小麦在正常种植管理下,一亩小麦高产的产量可达到500kg左右。现在市场上小麦的收购价格大约在2.2元/kg,因此一亩小麦的产值大约在1100元,除去种植成本的话,那么一亩的种植效益在500元左右。虽然一亩的效益不是很高,但是只要在保证有成熟的种植技术与稳定的销路的话。那么适当扩大种植面积,其效益当然也就会更高。不过主要还是要根据当年的市场价格以及产量而定,一般每个地区的产量都会有所差异,所以效益也都有所不同。

黑龙江省国家粮食定购暂行办法

国家农业政策扶持项目一: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种子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计划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资源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97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拓宽沼气使用出口。依托公益性(农业)行业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加快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沼气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有条件地区试点推广政府购买沼气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高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按照有关部署,目前,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农业突出环境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不断建立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以降低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为核心目标,以农艺措施为主体、辅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对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同时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流域,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建设。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可就近分散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等,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增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同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和现代农业经营者。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黑龙江英格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怎么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国家粮食定购工作,保证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完成,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单位和农户(以下简称粮食生产者)。第三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是指令性计划。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是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是粮食生产者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和粮食生产者必须保证按品种、按数量完成。第二章 任务和责任第四条 我省国家粮食定购数量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分配的任务和省内市场、军需、国家出口需要确定,定购品种为小麦、水稻、玉米和大豆。第五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由承包国家和集体土地的粮食生产者承担。转让承包土地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随之转让。第六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实行分级包干责任制。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由省人民政府分配给行署和市人民政府及省农场总局、劳改局、劳教局包干完成;行署和市人民政府及省农场总局、劳改局、劳教局再分配给县(市)人民政府、农场管理局或农场;县(市)人民政府逐级分配给乡(镇)、村和农户。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的粮食定购任务,以国家粮食定购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分配给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分配到农户。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通知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1)品种和数量;(2)计量单位,按吨计(农户按公斤计);(3)等级和质量;(4)价格;(5)交售地点和时间;(6)奖售化肥和柴油标准;(7)预购粮定金的发放额与当年回收的期限。第八条 行署和市、县人民政府按规定权限在不改变省分配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情况下,对县与县、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农户与农户之间,定购任务不合理的,可以自行调剂解决,对个别极贫户可以给予适当减免。第九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在春耕前落实到村、农户和农场。第十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按国家粮食种植计划落实在粮田面积上。随意变更种植计划,减少粮食种植面积,完不成国家粮食定购数量或品种任务的,由县、乡(镇)自行采取措施完成。第十一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在本粮食年度内完成。行署和市人民政府及省农场总局、劳改局、劳教局确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在粮食年度内完不成定购任务的,可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规定的包平期内完成。第三章 保证措施第十二条 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确定适当的保购系数和核定粮食定购保证金。第十三条 全省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保购系数不少于15%,其中行署、市的保购系数不少于5%;县(市)保购系数不少于10%。乡(镇)和村不得再加保购系数。

保购系数粮用于弥补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完不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所出现的缺口。县(市)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确实完不成当年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农户,可以予以适当减免。因减免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出现的缺口,可以视情况用保购系数粮予以弥补。行署、市对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完不成当年任务的县(市),可以视情况用保购系数粮予以弥补。第十四条 粮食定购保证金,由省核定给行署和市人民政府及省农场总局包干使用,自行分配。但不得分配到乡(镇)。

粮食定购保证金在包干期内节约归己,超支部分由本级财政和省农场总局自行弥补。

粮食定购保证金只能用于弥补完不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出现的缺口,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按粮食生产者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数量,及时售给挂钩的柴油和化肥,按分配的定购任务发给预购粮定金。预购粮定金在国家定购粮食入库结算时,由粮食部门收回;逾期不交的,由粮食生产者承担利息。

兑现化肥、柴油和预购粮定金时,不得克扣、截留或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对国家投资开荒使用满五年的耕地,应当核定粮食定购任务。所收粮食用于弥补本地定购任务出现的缺口或增加地方粮食储备。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检查国家粮食定购任务落实、兑现和政策执行情况。第十八条 粮食部门在收购国家定购粮食时,应当搞好优质服务,方便粮食生产者交售粮食,及时结算粮款。乡(镇)人民政府和农场可以派代表对收购工作中执行质量、标准和价格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

黑龙江大豆价格

黑龙江英格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是2015-08-07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振兴村(住宅)。

黑龙江英格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30110300981859Y,企业法人尤兆霞,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黑龙江英格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发电机组、柴油机、消防水泵(不含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发电机组安装、制造及租赁服务;批发兼零售:柴油发电机组及配件、柴油机、发电机、移动拖车、静音发电机组、汽油发电机组、开关柜、电线电缆、消防棒、电器机械及配件、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水暖、化工产品、水泵及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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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几年来对黑龙江大豆现货价格的跟踪,并结合国际、国内大豆供求形势,我们认为,全省范围内的大豆价格达到2200元/吨是黑龙江省大豆现货价格的阶段性底部,理由如下:

1、黑龙江省九三油脂、益海粮油、大连华农、大连金石、北京汇福等大型油脂企业、黑龙江省当地的大大小小油厂、华北、东北依靠国产大豆压榨的油脂企业都还没有大量收购大豆,以九三油脂为首的黑龙江省油脂企业目前大豆库存基本耗尽,下一步,这些企业必将进入大豆市场进行采购,它们可以压价收购,但不可能长期不收,省外的其它企业也是如此,一旦这些企业动手,黑龙江省大豆现货价格必然反弹。

2、从我们对美国大豆进口成本的跟踪来看,虽然近期美国CBOT大豆期货不断下跌,但受海运费的上涨以及现货基差的坚挺,美国大豆到中国港口的成本实际上是在增加,而美盘在500美分附近也不容易深跌,有可能已接近季节性的底部。

目前,美国大豆到港成本在2770元/吨左右,如果黑龙江大豆跌到2200元/吨,它们之间的差价将达到500-600元/吨,去掉合理价差150-200元/吨,采购国产大豆还比采购进口大豆便宜300-400元/吨,压榨利润也更高,一旦黑龙江大豆现货价格跌到2200元/吨,我预计,国内油脂企业将大规模采购国产大豆,国产大豆价格必然出现反弹。

3、黑龙江省农民的普遍惜售。从农民的心态来看,近两年来,凡是在大豆刚上市时就卖大豆的,到后期一比较,价格全都卖低了,因此,今年农民惜售心理很严重,从我们与下面农民的沟通以及大量农民打来的电话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去年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加上今年水稻(目前,各地区水稻的收购价格高达0.75-0.8元/斤,去年同期价格仅为0.5元/斤)、小麦价格的上涨,使得许多农民“不缺钱”,不必象往年那样,大豆一收割就必须卖,以偿还借款,很多农民问,我能挺到明年,能不能压一压?在1.2元/斤以上,还有农民卖大豆,如果价格跌到1.1元/斤以下,农民将选择留豆。农民惜售不是价格发生反弹的决定性因素,但它将对价格产生重要影响。

4、今年,黑龙江等省份虽然取消了农业税,但受化肥、柴油、种子等农资涨价影响,加上今年黑龙江省各地发生了大范围的蚜虫病,农民增加了农药的投入,总体上看,今年大豆种植成本较去年增加不少,这也将限制大豆的跌幅。

5、“豆贱伤农”,虽然大豆已完全纳入市场经济中,其价格涨跌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但国家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也将不会允许大豆价格跌回到前几年的水平,美国对农民还有大豆保护收购价,中国政府会任大豆价格下跌到2000元/吨以下?

当然,今年世界范围内大豆产量的大幅增加以及需求的相对较弱,是造成目前大豆价格下跌的基本性原因,短期内不会发生基本性的转变,但大豆价格不会一直跌下去,更不会深不见底,毕竟中国大豆严重供不应求,东北的油厂还要依靠国产大豆,一旦以上因素发生变化,国产大豆价格将会止住下跌的步伐并发生反弹,我们预计时间将可能发生在11月末。(易盛信息)